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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制度在苏州投融资体制改革中的功能作用

来源:WWW.TRUSTSZ.COM 时间:2005-03-03


    改革开放以来,苏州市投融资体制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推动苏州社会经济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从总体情况看,仍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改进的问题。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目前尚缺乏多元化的资金融通机制,导致社会资金大量闲置与城市建设、企业发展等资金需求大量缺口并存的状况。在现代市场经济中,银行、信托、证券、保险、投资等非金融机构大量汇集,共同构筑一个完整的金融体系。其中,信托是一种应用范围较宽、金融创新功能较强、具有全方位金融服务功能的金融制度。美国信托业权威斯考特曾说过一句名言:“信托的应用范围可与人类的想象力相媲美”。信托理财范围的广泛性,使其能够为苏州市政府、企业及市民提供全方位的金融和财务服务。

一、为政府提供融资平台,管理、盘活国有资产
    1、开展国有资产信托,支持国有资产结构调整
信托制度所能发挥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借助国有资产信托管理的方式,完善和强化政府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国有资产信托是委托有管理能力的信托公司为国家管理和运用一部分国有资产,一方面可以将国有资产通过信托方式转移于非行政化的受托人名下,受托人为了国家利益行使管理和处分这部分资产,使国有资产有明确具体的、市场化的产权主体;另一方面,通过信托方式,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明确,使国家利益得到维护。

    2、通过信托方式管理市县区国有企业、投资主体的非流通股股权
非流通股股权信托投资业务能够使投资者拥有分享非流通股的红利的权利,但非流通股的其他权力如表决权等依然由原投资主体控制。这样,投资主体实现了原有投资的流动性和一定程度的变现,但同时还保留原有投资的战略作用;对于作为自然人的投资人,通过该信托涉足到非流通股权投资,在相同净资产收益率下,可以获取比相同流通股高几倍甚至是几十倍投资收益率的投资回报。

    3、开展基础设施信托,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竞争力
苏州未来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十分繁重,仅靠政府的力量和商业银行贷款是不够的,需要充分发挥信托在基础设施投融资运作中的重要作用,为社会民间资金直接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一个通道。借此通道,实现城市基础设施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融资渠道的多元化,让市场在长期资源的配置方面发挥主要的和关键的作用,实现基础设施项目和资本市场的结合,形成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多元化的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

二、为企业发展提供完善的金融支持和财务服务
    1、以信托方式参与企业货币资产管理
    ①单独资金信托。企业将闲置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定向存款。信托公司可以从银行获得金融同业利率(1.62%),收取一部分手续费后,将剩余的利息全部返给企业。这样企业可以获得比活期利息(0.72%)高出1倍左右的收益。而且,企业可以随时使用资金,没有任何障碍。对于现金流量比较丰富的企业如商业企业、电力公司、电信公司、自来水公司和大的企业集团等而言,这不失为一种提高货币资金效益的办法。

    ②资金拆借。如果企业觉得金融同业存款利率还是比较低,那么可以委托信托公司将资金通过市场拆借出去,目前的拆借利率大约为2.38%,收益更加可观,而且风险也不大。

    ③信托公司代为确定。企业授权给信托公司在存款和拆借之间进行选择,由信托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代为确定资金用向。

    ④新股申购。信托公司集中企业闲置资金,以机构投资者的身份通过规模资金进行新股申购,可以获得稳定的中签率和较高的收益,锁定期(3个月)届满即可将股份流通变现。

    ⑤认购国债和国债回购、认购上市企业债券。企业债券市场发展潜力巨大,会逐渐成为货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银行存款利率相比,企业债券的收益率高的多。而且由专家代为管理,收益会更加稳定,风险防范措施更加得力。

    2、信托支持国有企业参与资本市场运作和开展资本经营
    目前全市国有企业有大量存量资产,相当一部门需要盘活、减亏、增效。国企兼并重组涉及企业托管、企业收购、基金代管、债务重组等领域,信托的发展空间是相当广阔的。
信托支持企业参与资本市场运作的方式有多种。诸如:

    ①国有资产信托方式。确立起信托制度,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作为委托人并自为受益人,以公司中的国家股权为信托财产,以选定的具有管理能力的机构为受托人成立表决权信托,一方面将国家股权通过信托方式转移于市场化的受托人名下,受托人为了国家利益行使表决权并收取股利,使国家股权有明确具体的、市场化的产权主体,并有效防止不恰当的行政干预,另一方面,信托制度中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之间定型化和法律化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体系,充分保障受托人对于受益人(国家)利益的忠实,使国家利益得到维护。

    ②债务重组方式。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大部分国营有企业都遇到债务包袱问题,据统计负债率高达80%以上。我国国有企业可在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下,依靠市场机制的力量,通过资本市场的金融活动来进行债务重组,并以国有资产的优化重组带动行业结构和企业结构的改善,以信托公司作为财务顾问,对过度负债的企业制定债务重组的计划。

    ③组建或发起证券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基金是国际上通行的公众集合投资方式。在专业理财、资金集合、平稳市场、长期投资等方面,具有无可辩驳的优势。我国已经组建规范化的证券投资基金,在此基础上,国家将推出产业投资基金,信托投资公司可在这方面大有可为。

    ④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为委托人办理特定用途的资金委托业务,主要是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

    ⑤为各类无定向资金提供专业化的资产管理服务。一方面,这类资金来源广泛,金额巨大,包括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保险资金、各类慈善、教育、互助以及专向基金和政府、企业的沉余资金,另一方面,此类资金的无定向性决定了它们除了保值增值要求外,无特定的资金投放限制。这给金融信托发展带来相当大的运作空间,可运用贷款、实业投资、证券投资、金融租赁、同业拆借等多种手段使受托资金发挥最大效用,取得最佳保值增值效果。

    ⑥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是企业参与资本市场和开展资本经营的重要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选择一些评估可靠、有市场流动性和收益潜能以及可进行证券化的存量资产,如房产、地产及投资基础设施而形成的负债等进行证券化设计;对信托公司的负债,可探索将债务按资产证券化的要求和程序,转为若干信托单位进行转让交易,通过资产证券化,对不良资产进行转移、隔离和集中处理,增加资产的流动性和收益性;利用证券市场、产权交易市场、技术交易市场等媒介,并抓好交易媒体的配套建设,如试办资产证券化的区域交易场所或利用中国证券交易系统(NET)上市交易,推进各种重组方案的实施。

    3、以信托方式参与企业不良资产处置。
    目前,全市仍有大量国有企业的不良资产,探索其有效的处置办法仍是政府和企业的一项特别重要的任务。信托手段处置不良资产目前可以采取的运作方式如下:

    ①用信托登记和信托财产的独立性特点进行资产处置。由于信托具有“破产隔离”的天然制度优势,决定了信托机构从事的信托业务是表外业务。这使信托机构可以充分运用“债转债”、“债转物”、“债转股”、“债权置换”、“实物资产的融资租赁”等手段对不良资产进行处置。以“债权置换”为例,信托机构接受委托的委托对某一债权进行信托财产的管理,信托机构将以自己的名义持有该债权,通过信托登记等形式,该债权将独立于委托人,并处于信托机构的表外业务,只要以信托机构为债权人的包括债权担保的登记完成,以后的每一次债权置换都可以在不改变受托人的前提下,债权以信托财产的形式进行置换,这样可以大大减少交易成本和避免因为债权人或主合同的变更引起担保无效而带来处置风险。

    ②其他方式处置不良资产。例如通过组织中长期的信托贷款,支持不良资产的处置;通过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建立处置不良资产的投资基金。

    4、以信托参与MBO操作
    主要方式有两类:一是“过桥贷款”方式。在这种模式下,信托投资公司的关键作用是为整个MBO过程提供了启动阶段的第一笔资金。由于有股权作为质押,用于MBO的资金相对来说比较安全,风险能得到控制。二是“直接投资”方式。这种方式下,信托公司获得的收益不只是委托费、贷款利息之类的中间费用了,而更大的收益来自于溢价出售股权。

    5、以信托方式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信托制度的建立,为企业多渠道融资提供了一个管道。比如:

    ①附担保公司债信托。鉴于目前中国信用体系的不健全,企业通过自身的信用融资成本很高。通过信托的形式,将可以降低债券持有人的风险,利于公司债券的发行。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为所有公司债债权人取得担保权,并为这些受益人管理与处分担保物,如发债企业不还本付息,则信托公司就行使担保权,拍卖担保物,以其价金清偿公司债债权人。

    ②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可以使企业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引进设备、扩大生产,然后用设备投产后产生的效益逐年归还租金,而不必等到有足够的资金再购置设备。

    6、为企业提供投资顾问、理财顾问及管理咨询、资信评估等服务
    信托业作为金融机构,有投资债款而分析选择项目的综合信息和经验,有从事资本经营、项目融资、租赁业务等方面的专业技能,进而有为企业提供投资、理财、资信调查、经济咨询、信用见证等服务的条件,如配之以资金融通等金融性服务,则更有竞争力。

    三、通过公益信托提升苏州的城市形象

    公益事业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城市的先进程度,同时公益事业的发展也促进城市整体功能的提升。苏州市有大量从事慈善、科技、学术、宗教、环保等公益事业的基金会,拥有庞大的公益基金。各基金会在运作中存在两个普遍的问题:一是由于对基金会缺乏有效的管理与监督机制,公益基金往往没有用于捐助其章程欲达到的目的,而移作他用;二是由于基金会的理事多为社会知名人士和文化人士,缺乏理财的专长,难以使公益基金保值和增值,以致影响了事业的继续与发展。采用公益信托的形式加以管理,将基金委托给专业的信托机构去经营,不仅能有效地使基金资产保值和增值,而且可以加强对基金使用方向的监督,从而有利于公益事业的发展。
 
(xintuo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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